
近日,北京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收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裁決駁回申請人的再審申請。至此,由本所高級合伙人劉國梁律師及曾蘇慶律師、陳艷律師團隊代理的網絡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終于完美塵埃落定。該案歷經撤訴、一審、二審及申請再審四次訴訟程序,中銀律師細致且卓有成效的代理工作最終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020年期間,對方當事人分3次從委托人網絡店鋪購買有機商品,并據此利用投訴維權、行政舉報和申請財產保全等手段向委托人施壓試圖索取一賠四的高額賠償。本案發生在當前食品安全管理日益嚴厲的情況下,對方當事人可謂占據天時。委托人系涉臺企業,對此類“索賠”案件缺乏應對經驗,對方當事人選擇在內地法院提起訴訟又占據地利。尤其行政管理部門已經先期作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處罰。不僅如此,對方當事人可謂有備而來,其不但具有高學歷且在高頻度的投訴舉報實戰經驗屢有斬獲,其名下在法院立案的案件就超過40余宗。顯然,委托人并不具備天時、地利、人和,案件尚未開庭,委托人已處于十分被動的局面。
本所律師接案后,律師團隊在綜合分析后專門制定了完整的訴訟方案。雖然對方當事人可能并非是普通的消費者,但司法解釋及大部分案例并沒有限制“職業打假人”訴訟權利。因此,如果將案件代理重點僅僅否定其消費者身份顯然是不夠的。代理過程中,中銀律師詳細論證法律條文真實意思及立法背景,在向行政部門溝通反映的同時積極做好應訴準備。經過多輪開庭,一審法院最終采納律師觀點:即產品宣傳確有瑕疵,但沒有使行為人陷入錯誤的認識,不屬于構成法律上的欺詐。對方當事人見一審未達目的,便上訴到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二審法院開庭聽取雙方意見后,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依法駁回對方上訴請求。對方當事人再次不服,又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并被駁回。至此,對方當事人在本案中無利可圖,中銀律師團隊成功在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打贏了針對職業索賠的狙擊戰!
本所高級合伙人劉國梁的律師團隊擅長重大民商事案件訴訟,尤其在代理重大疑難案件及二審、再審案件中有著豐富的經驗。本案中,中銀律師團隊發揮了其在民商事案件上的專業優勢,不僅維護了涉臺企業的合法權益,更增強了企業對國內營商和法治環境的信心!